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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學士班 / 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方案 招生資訊

※以下各類招生方式及名額,以當年簡章公告為準。

甄試入學

一、招生名額:56名
二、採計方式:

113年簡章臺北大學招生資訊網

申請入學

一、統測組

(1)招生名額:2名
(2)採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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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統測數學成績以ABCS各分卷之原始分數計算。

 

二、學測組

(1)招生名額:2名
(2)採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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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總分採計英文、國文、社會三 科,依總分高低及考生所填志願進行分發。
2.英文、國文、社會、數學各 項科目不得缺考或零分。
3.考生尚須符合各學系最低 錄取標準。

轉系、雙主修、輔系

一、轉系

(1)本系以接受1年級學生申請為原則;2年級學生申請轉入本系者,概以降轉辦理。
(2)申請轉入本系者,1年級學生以其大1上學期班級排名在原班前百分之15為限;2年級學生則以其歷年累計成績班級排名在原班前百分之15為限。
(3)申請轉入本系者,以其於各班之排名除以該班總人數之百分比愈小者為優先考量。

 

二、雙主修、輔系
本系招收雙主修、輔系生,均須依本辦法先申請並經核准,不受理自行修畢後認證。

(1)以招收前2學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操行各學期均80分以上,且其前1學年度成績班級排名在原班前百分之15之學生為限。
(2)審核時以其前1學年度之排名除以該班總人數之百分比愈小者為優先考量。百分比相同者,以大1國文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但大1國文已抵免學分者,則以原始成績為憑。
(3)申請為本系雙主修、輔系生,限擇一行之。

有關進修學士班雙主修、輔系線上申請流程及申請資格注意事項:
請參閱本校進修教育組公告

轉學考

113學年度學士班轉學生招生簡章預計於5月中旬於網路公告

本校招生資訊網

書面審查

法律學系自113學年度起不招收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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