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事務

國立臺北大學導師業務網 (請點選⇒導生活動費核銷等相關事宜)

諮商輔導E化系統 (請點選)台北校區諮商介紹及諮商時間(請點選)

112-2法律學系各班導師名單 & Office Hours

班別 年級
(單雙號)
導師 分機 E-Mail Office Hour 地點 預約方式
學士班法學組 法1單 陳皓芸 67606 hychen@mail.ntpu.edu.tw (三)1010-1200 法7F06 請事先預約時間並告知擬諮詢事項
法1雙 傅柏翔 67616 boshonefu@mail.ntpu.edu.tw (三)1010-1200 法7F16 請先以EMAIL預約
法2單 官曉薇 67609 hwkuan@mail.ntpu.edu.tw (二)1010-1200 法7F09 請先以EMAIL預約
法2雙 高仁川 67726 lawrck@mail.ntpu.edu.tw (三)1010-1200 法8F26 請先以EMAIL預約
法3全 顏榕 67633 julinxjulin@mail.ntpu.edu.tw (三)1710-1920 法7F中庭或法7F33 請先以EMAIL預約
法4全 林季陽 67610 chiyanglin@gm.ntpu.edu.tw (二)1010-1200 法7F10 請先以EMAIL預約
學士班司法組 司1單 張惠東 67714 donc@grnsh.org (二)1010-1200
(三)1010-1200
法8F24 請先以EMAIL預約
司1雙 蔡瑄庭 67605 hjtsai@mail.ntpu.edu.tw (一)1210-1300
(四)1210-1300
法7F05 請先以EMAIL預約
司2單 蔡聖偉 67727 tsai0516@hotmail.com (四)1510-1700 法8F27 請先以EMAIL預約
司2雙 黃銘輝 67713 edhuang@mail.ntpu.edu.tw (二)1410-1500
(三)1510-1600
(五)1310-1400
法8F32 請同學事先以email和老師預約確認晤談時間
司3單 游進發 67640 chinfayou@mail.ntpu.edu.tw (一)1210-1300
(四)1210-1300
法7F40 請先以EMAIL預約
司3雙 李榮耕 67642 rgli@mail.ntpu.edu.tw (三)0810-1000 法7F42 請先以EMAIL預約
司4全 徐慧怡 67615 hyshyu@mail.ntpu.edu.tw (三)0810-1000 法7F15 請先以EMAIL預約
學士班財經法組 財1全 駱怡辰 67603 ycl@gm.ntpu.edu.tw (一)1110-1300 法7F03 請先以EMAIL預約
財2單 姜炳俊 67637 lawbcc@mail.ntpu.edu.tw (一)1210-1300
(一)1610-1700
法7F37 請先以EMAIL預約
財2雙 林超駿 67631 fredcc.lin@mail.ntpu.edu.tw (二)1210-1300
(五)1210-1300
法7F31 請先以EMAIL預約
財3單 曾淑瑜 67643 baker.fish@msa.hinet.net (四)1210-1300
(四)1510-1600
法7F43 請先以EMAIL預約
財3雙 林國彬 67613 kblin@mail.ntpu.edu.tw (二)1210-1300
(三)0910-1000
法7F13 請先以EMAIL預約
財4單 侯岳宏 67630 yuehhung@mail.ntpu.edu.tw (二)1210-1300
(二)1510-1700
法7F30 請先以EMAIL預約
財4雙 王怡蘋 67617 wangyiping@mail.ntpu.edu.tw (二)1510-1700 法7F17 請先以EMAIL預約
進修學士班 進1 鄭逸哲 67632 dr.cheng@msa.hinet.net (二)1710-1800
(五)1830-1920
民生校區教學大樓9F19系辦 請先以EMAIL預約
進2 小林貴典 67628 kobayashi@mail.ntpu.edu.tw (一)2025-2115
(三)1510-1700
民生校區教學大樓9F19系辦
法7F28
請先以EMAIL預約
進3 林慶郎 67604 chlalin@gm.ntpu.edu.tw (三)1710-1830
(四)2120-2210
民生校區教學大樓9F22 請先以EMAIL預約
進4 郭大維 67639 taweikuo@gm.ntpu.edu.tw (二)1610-1700
(六)1510-1600
法7F39
民生校區教學大樓9F22
請先以EMAIL預約
碩士班 碩1 徐育安 67725 hanke_hsu@mail.ntpu.edu.tw (二)1510-1600
(四)1510-1600
法8F25 請先以EMAIL預約
碩2 郭玲惠 67619 a22313@mail.ntpu.edu.tw (一)1510-1700 法7F19 請先以EMAIL預約
碩3
碩4
王士帆 67638 sfwang@mail.ntpu.edu.tw (四)1010-1300 法7F22 請先以EMAIL預約
法專碩 王震宇 67625 blakecyw@mail.ntpu.edu.tw (三)1010-1200
(四)1010-1200
(四)1310-1500
法7F中庭 請先以EMAIL預約
博士班 博班 陳彥良 67641 ylchen@gm.ntpu.edu.tw (二)1710-1920 法7F41 請先以EMAIL預約
交換生班 全部學制 郭大維
(主任導師)
67639 taweikuo@gm.ntpu.edu.tw (二)1610-1700
(六)1510-1600
法7F39
民生校區教學大樓9F22
請先以EMAIL預約

※本表未特別註明民生校區之教室,皆是指三峽校區法學大樓研究室或空間。

讀書會申請與場地借用注意事項

學術活動B組助理 值班時間

1、同學如欲至系辦借用讀書會鑰匙以及詢問相關業務,請於週一至週五系辦上班時間前來處理,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上課日—08:30~12:00;13:30~17:00
—-寒暑假—09:00~16:00


2、如有相關事項要詢問,亦可以mail方式與學術活動組洽詢(ntpuric1@gmail.com)。

讀書會申請步驟

一、讀書會注意事項及相關表單

1.請詳閱下列注意事項:(請點連結)
(1)讀書會計畫執行辦法
(2)讀書會注意事項

2.指導者應繳交表單一覽表:

(網頁新版)讀書會指導者繳交表單一覽表1070201起適用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本人郵局存摺影本
(3)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或學費繳費證明或在學證明(北大學生請繳在學證明、外校學生請繳學費繳費證明)

(4)每月工作記錄單
(5)全體成員切結書,請小組長於線上登記成立完成後,再向系辦助理領取。

3.讀書會成立目的主要在於輔導同學準備研究所及國家考試,由於讀書會個數連年增加,但經費籌募不易,已有不足支應之情形產生,故讀書會之成員請以大學3年級以上為原則。

4.讀書會成立後一個月內雖可更換成員,惟必須重新簽寫「全體成員切結書」,為避免增加小組長工作負擔,並期讀書會運作能儘快上軌道,請於讀書會登記前確認讀書會成員之參與意願,盡量避免變更成員之情事。

5.讀書會之組成及進行,係以一學期為單位,不因寒假或暑假而重新計算,請參閱讀書會注意事項。

二、讀書會申請項目及期間

1.新成立、續辦讀書會開放申請時段如下,讀書會參加人數達組成人數門檻(需請領指導費者至少10人)時,請推選小組長1名於線上申請表單進行登記(請點列表中申請日期);並請依表單指示,至系辦公室領取全體成員切結書、簽到單並確認借用教室。
> 第一學期(8/1~1/31):每年 7 月 25 日~8 月 31 日
> 第二學期(2/1~7/31):每年 月 25 日~ 月 1 日

2.讀書會申請期間,如所欲申請讀書會的成員超過24人,需要借用校管空間(一、二樓大教室),請於第一次上課日期前10天提出申請,以利系辦提前向學校借用大教室。

3.所有讀書會可申請項目:(可點選申請)

> 有指導者,且請領指導費之讀書會 (1/25~3/1)
無指導者,學生自組讀書會(成員至少三人)
有指導者,但不請領指導費之讀書會
讀書會第一次舉辦日後一個月內成員「新增」申請
> 讀書會第一次舉辦日後一個月內成員「退出」申請
讀書會異動申請

讀書會場地借用注意事項

1.欲借用場地,請至系辦公室洽詢學術活動組助理登記使用。

2.若有借用教室鑰匙的需要,請同學務必在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內辦理。

上課日—08:30~12:00;13:30~17:00
寒暑假—09:00~16:00

3. 若既定舉辦日期因故取消(或改期、延期等),請至遲3天前向系辦(學術活動組)取消該借用登記;若臨時取消,無法在3天前通知,亦請盡快聯絡學術活動組助理,俾利他人使用。如未先知會本系,將記點該讀書會,凡讀書會被記點達2次,助教得就相關事宜檢討該組讀書是否同意續辦、指導者指導費是否酌減指導費300元/次。(若此類取消情形太繁頻,該讀書會亦將列入觀察)

4.借用之鑰匙,請務必於使用完後,連同讀書會簽到單擲入系辦信箱,若於系辦一早上班時,發現前日借用鑰匙尚未歸還,則該借用之讀書會將被記錄違規,被記錄2次違規後,助教有權不再出借系管空間予該組讀書會。

5.借用場地,務請維護場地清潔,桌椅如有異動要復原,請同學在使用完畢後清掃所借用之教室。若有發現教室髒亂未打掃、使用後桌椅凌亂..等情況,當日最後一次借用該教室的讀書會,助教會進行記點,該組讀書會被記點達2次,助教得就相關事宜檢討該組讀書是否同意續辦、指導者指導費是否酌減指導費300元/次。

6. 因讀書會個數眾多,使用空間有限,申請成立「無指導者,學生自組之讀書會」者,成員需3人以上,如要借用空間,每週至多一次,每次至多3小時。每次繳回之簽到單亦需有3人以上之簽名,並將比照正式讀書會核實查核,如有不實之登載,將取消借用。

7.讀書會如有 假日/寒暑假晚上上課之需求,請注意以下事宜:
(1) 欲借用5樓研究生教室,需注意假日及寒暑假下班時間法律學院一樓有門禁,請同學刷學生證進入法律學院,勿將大門恆開或使用物品卡住門。
(2) 欲借用校管空間(法院1-2樓大教室):需自付場租費、清潔費及加班費,惟仍需視校管人員可否配合值(加)班,所以不一定可借用。
(3) 假日期間借用大教室,校方需視情況始得外借,並以先借用商學院教室為原則,惟仍需自費並視有無校管人員可配合值(加)班。
(4) 寒暑假期間下午5點以後:欲借用校管空間大教室,比照前述第(2)、(3)點辦理。(註:寒暑假期間上班時間至下午4點)

 

(以下新增事宜,自2020年11月起開始實施,請各讀書會之指導者及小組長特別注意)
*讀書會成立目的主要在於輔導同學準備研究所考試及國家考試,由於讀書會個數連年增加,除經費籌募不易,在空間方面使用亦希望能善盡利用,讓每位同學都有使用的機會。故自2020年11月起,已成立的各讀書會,每月舉辦讀書會時間,至遲需於前一個月的20號前,回報學術活動組研究生助理<ntpuric1@gmail.com>。
※不論是屬借用大教室或法學大樓3、4、5樓空間,所有讀書會(包含”不請領”指導費)一律都需要回報。
例如:本年11月要舉辦的讀書會日期及時間,至遲要在本年10月20日前回報學術活動組研究生助理,逾時未回報者,視為11月沒有要舉辦,並不得再申請11月的讀書會舉辦,空間並將釋出提供他用。
請同學留意:讀書會空間,會優先安排給於該時段固定使用者,若頻繁更動舉辦時段,空間亦會頻繁變動。

※讀書會旁聽申請(觀察階段)

一、依「讀書會執行辦法」第六點(略以):
2、每一參與成員同一學期參加之讀書會不得超過3個;
3、每一參與成員於各該讀書會缺席累計達4次者,即取消其當學期成員資格,並限制其參與次一學期任何讀書會,以使資源作最有效之利用。

二、於現階段考量研究所考試及國家考試考科多樣,經側面了解民商法同學可能有參加3個以上讀書會需求,故自109-2學期起:已參加超過3個讀書會同學,始得以申請其他已成立讀書會之「旁聽生」。
※旁聽制度,主要係觀察同學是否有參加3個以上讀書會需求及上課出席情況,俾作為未來增修讀書會辦法之參考,故非為以後固定進行之模式。

三、旁聽生申請資格及應遵守規定:

1、須符合讀書會執行辦法第二點資格規定,且已參加當學期3個以上讀書會之同學,始得申請。
2、旁聽生亦須記錄出缺席情況,比照正課生方式,於各該讀書會缺席累計達4次者,即取消其當學期參加資格,限制其參與次一學期任何讀書會,期同學珍惜學習資源並培養認真的學習態度。
3、讀書會參與人數(含符合資格之旁聽生)超過5樓容量(24人),系辦始協助借用校管空間大教室;人數未超過者,以使用5樓教室為原則。
4、為使讀書會穩定進行,旁聽申請最晚須在欲旁聽之讀書會「第1次舉行日期」過後一個月內申請,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5、如未透過此表單申請旁聽,而讀書會申請期間申請超過3個讀書會者,學術活動組將依照讀書會申請時間順序,僅保留最後3 個讀書會,請同學留意!

112-2學期申請旁聽表單請按我(113/1/25開放申請)

場地借用

1.同學欲借用場地者,請於系辦公室上班時間內,洽詢系辦學術活動助理或E-mail至學術活動組信箱(ntpuric1@gmail.com)查詢場地使用狀況,並完成登記。

2.於借用當天請至系辦填寫借用核備回條後借用場地鑰匙。

3.若欲於連續假期或週末借用場地,請提前至系辦上班時間內填寫借用核備回條後借用場地鑰匙。

註:限提供已申請成立之讀書會、教師課程需要、本院系社團團體活動等需求借用為原則,不提供個人之使用。

場地借用注意事項

1. 借用教室請先向學術活動組助理登記借用。至遲請於使用前一週進行登記。

2. 預約教室使用登記,讀書會的鑰匙、器材之借取與研討會、課堂演講等器材物品借取時間:
上課日  –  週一至週五系辦公室上班時間 08:30~12:0013:30~17:00
寒暑假  –  週一至週五系辦公室上班時間 09:00~16:00 (中午不休息)

3. 借用場地最多以半天為限,並請詳實填寫借用人資料與使用目的,否則將不予借用。若使用目的登記不實,將取消場地借用。

4. 星期六、星期日及暑假、寒假期間使用5樓教室須至系辦登記並借用鑰匙。

5.讀書會如有 假日/寒暑假晚上上課之需求,請注意以下事宜:
(1) 欲借用5樓研究生教室,需注意假日及寒暑假下班時間法律學院一樓有門禁,請同學刷學生證進入法律學院,勿將大門恆開或使用物品卡住門。
(2) 欲借用校管空間(法院1-2樓大教室):需自付場租費、清潔費及加班費,惟仍需視校管人員可否配合值(加)班,所以不一定可借用。
(3) 假日期間借用大教室,校方需視情況始得外借,並以先借用商學院教室為原則,惟仍需自費並視有無校管人員可配合值(加)班。
(4) 寒暑假期間下午5點以後:欲借用校管空間大教室,比照前述第(2)、(3)點辦理。(註:寒暑假期間上班時間至下午4點)

場地使用與維護

1.  預借鑰匙時,請先至系辦登記,並於使用完畢後,將場地恢復原狀(如有使用白板,亦請務必擦拭乾淨)。

2. 借用之鑰匙,請務必於使用完後立即擲入系辦讀書會信箱。

3. 借用之場地務請保持乾淨整潔,勿留個人物品及食物等。

4. 若於借用之場地留下個人物品等,恕不負保管之責。

5. 如未遵守相關使用規定,違規次數達2次以上者,系辦有權取消當學年度借用場地之資格。

學士班

辦理 112學年度 學士班 離校手續流程

步驟一: 同學先確定自己各科成績均到齊,且應修之畢業學分均已修畢。

步驟二: 再至本系網頁填寫本系畢業生語文能力暨畢業流向調查表(點此前往)。
以上兩個步驟完成後,請以E-mail 通知學士班助理(ntpulaw@mail.ntpu.edu.tw;02-8674-1111分機67668),因奇摩信箱會擋信,請儘量避免使用,謝謝。
系上收到通知後會審核狀態,處理完畢將以mail回覆同學。

步驟三: 收到審核完成之通知後,請依學校程序辦理離校手續,最後於上班時間持學生證至行政大樓3樓教務處註冊組,領取中英文畢業證書(還沒有填寫英文名字的請先行至學生資訊系統填寫!)。

請同學注意,校定寒暑假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四上午9:00至下午4:00

【數位學苑提醒】請應屆畢業生務必於辦理離校手續前先行備份!!!

由於數位學苑是使用本校學生資訊系統帳號及密碼登入,並且僅供本校在學學生修習本校開設課程使用,故已辦理離校手續之畢業生將無法使用。
建議先將個人所需資料備份,避免爾後無法登入數位學苑。

【本校職涯中心提醒】請畢業生於辦理離校手續前至學生資訊系統更新通訊資料

為提高本校學生聯繫資料之正確性,俾利課務及離校等重要訊息通知且建立完善的校友資料庫。
敬請於辦理離校手續前,先行至 學生資訊系統 更新通訊資料(聯絡電話、手機、Email)。

進修學士班

辦理 112學年度 進修學士班 離校手續流程

步驟一: 同學先確定自己各科成績均到齊,且應修之畢業學分均已修畢。

步驟二: 再至本系網頁填寫本系畢業生語文能力暨畢業流向調查表(點此前往)。
以上兩個步驟完成後,請以E-mail 通知學士班助理(ntpulaw@mail.ntpu.edu.tw;02-8674-1111分機67668),因奇摩信箱會擋信,請儘量避免使用,謝謝。
系上收到通知後會審核狀態,處理完畢將以mail回覆同學。

步驟三: 收到審核完成之通知後,請依學校程序辦理離校手續,最後於上班時間攜帶學生證至教學大樓1樓進修教育組,領取中英文畢業證書(還沒有填寫英文名字的請先行至學生資訊系統填寫!)。

請同學注意,進修教育組校定寒暑假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四上午9:00至下午4:00

碩博士班

辦理 112 學年度 碩博士班 離校手續流程

步驟1:填寫 畢業生語文能力暨畢業流向調查表(點此前往

步驟2:填寫 碩博士生與指導教授互動狀況問卷調查(點此前往

步驟3:留意註冊組離校注意事項點此前往

步驟4:前往三峽校區-系辦公室辦理其他離校手續流程(繳交論文、歸還研究室等…)

校定寒暑假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四  9:00~16:00(中午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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