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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院「高有財紀念獎學金」(4/30系辦截止收件)

各位同學好:

為紀念白色恐怖受難者高有財先生,並鼓勵本院大學部及碩士班學生投入研究、學習人權與轉型正義等議題,特設置「高有財紀念獎學金」,希冀深化民主轉型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精神。

申請資格條件請詳閱辦法,擇要說明如下:

 

一、申請條件如下:

  • 大學部:前一學年操行成績每學期均達80分以上,且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者。
  • 碩士班:前一學年操行成績每學期均達80分以上,且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者。

受理申請當學期係為本院註冊在學學生。

二、獎助大學部1~3名及碩士班1~2名為原則,視學生申請狀況及經費狀況,名額得予調配。奬助金額每名2萬元整。

三、申請程序:
請於申請截止日期前,填寫以下申請表單,並備齊下列文件送至系辦,逾期不候。
2. 前一學年(即111學年度)成績單正本乙份(需有操行成績);若為碩士班一年級,請以大四成績單為憑。
3. 在學證明文件;
4. 自傳與學習紀錄
(字數不限,請詳述申請者對於人權、轉型正義等領域的研究成果、學習紀錄或相關實踐、貢獻等);
5.讀書/研究計畫
(字數不限,請提出申請者對於人權、轉型正義等領域,學習或研究等相關規劃);
四、本獎學金獲獎義務:
1. 如有公開頒獎表揚儀式,受獎學生應出席參加。

2. 於獲獎後之次一學期,繳交獲獎當學期之成績單正本乙份及所獲獎學金實際使用情況報告書。

五、受理申請期限:
請於本年4/30(週二)下班前,填妥線上申請表單+備齊上述申請文件送至系辦,逾期者恕不受理。
三峽校區:請113年4月30日下午5:00前,繳交至系辦(法學大樓6樓)
台北校區:請113年4月30日晚上9:00前,繳交至系辦(教學大樓9樓)
註:以郵寄方式申請,亦需於截止日前寄達系辦,請申請者留意!

法律學系 11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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