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資格:本系114-1註冊在學且無專職工作之研究生。
工作內容:協助輔助教學及其他課程相關事項,例如:協助蒐集上課資料、輔助教學、監考及其他教師交辦事項等。
工作期程:114年9月至12月,共4個月。
名額:1~2名,工作內容及經費來源不同,可重複擔任,但工作時間不可衝突:
徵求教師 |
徵求類別 |
資格條件 |
經費來源 |
黃淨愉老師 |
1.系上教學助理 |
本系114-1註冊在學且無專職工作之研究生,須擔任進修學士班民法總則課輔小老師,民法組學生優先。 |
校方分配系上之研究生獎助學金,每月23小時,薪資4,600元/月。 課輔助理薪資另計。 |
2.校方教學助理 |
本系114-1註冊在學且無專職工作之研究生,協助處理日文課相關事務。 |
本校教學發展中心的TA或Tutor,屬於教育部補助計畫,依校方規定給薪。 |
*有意擔任者,請儘速逕與老師聯繫,電子郵件:chingyuhwang@mail.ntpu.edu.tw,信件主旨請寫「應徵114-1教師助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