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獎緣由:本校法律學院優秀畢業學姐郭豫珍法官,自「藍色藝思」公義畫展義賣所得中,優先提撥新臺幣100萬元,特設置「國立臺北大學郭豫珍法官量刑研究獎」。
刑事案件審理的犯罪事實一經認定有罪,如何對被告的違法行為作出符合公平正義,罪刑均衡的刑度裁量,必然是刑事訴訟程序最核心的關鍵。
只要有刑事審判制度,「量刑研究」絕對是不會因為某個法律變更或廢止而失去研究價值的重要領域。
獎勵量刑研究,期望發現量刑實務有哪些現象?造成這些現象的有形無形的因素是什麼?研究者提供給審判實務什麼樣的/值得/引起審判實務重視的具體建議?
郭學姐鑒於量刑資訊系統之建置與實施,乃屬跨領域問題,而非僅只法學闡述片面思維,鼓勵本校師生就量刑制度與問題進行學術研究,透過母校完整的「院際」整合資源,期盼藉由「量刑研究獎」拋磚引玉,樹立本校成為「量刑研究」指標性重鎮的學術地位。
「國立臺北大學郭豫珍法官量刑研究獎」辦法全文(請點閱),請申請人務必點開詳閱,節錄重點如下:
第三條 獎勵對象
一、就讀本校撰寫有關量刑研究博、碩士論文之學生。
二、於第五條所定學術期刊發表有關量刑研究論文之本校教師及學生。
前項第二款獎勵對象,每人於每學年度以獎勵一篇論文為限。如同一人於同一學年度有符合規定之博、碩士論文及學術期刊論文者,僅獎勵博、碩士論文。
第五條 獎勵額度
一、每學年以獎勵博士論文一篇,每篇十萬元;碩士論文二至三篇,每篇三萬元。
二、學術期刊論文經雙向匿名審查通過後刊登或出版,每篇獎勵五千元;收錄於SCI、TSSCI或CSSCI 資料庫之論文,每篇二萬元。
第七條 審查程序及獎額運用機制
一、博、碩士論文
(一)近三年已通過之博、碩士論文,於規定申請時間內經指導教授認可後提出申請。
(二)前款所稱近三年,以口試通過當日時間為原則,屆時依公告內容為準。
二、學術期刊論文:獎勵對象為本校教師及學生
(一)本校學生在學期間出刊之論文,由至少一名本校專任或兼任教師推薦之。投稿時仍在學,出刊時已畢業者,亦得申請之。
(二)本校教師以本校教師名義發表之論文,可逕提出申請。
三、學術期刊論文原則上僅審查申請要件及主題相關性。
四、學生於申請時須檢附依本校學術倫理規範要求,完成至少六小時之研習證明,未附該證明者視為資格不符。
五、申請資格未符合本辦法規定者,均不具評選資格。評選及格門檻為七十分,以擇優獎勵為原則,獎勵篇數得視當學年參賽狀況調整之;無人申請、均不具評選資格或未達及格門檻時,得從缺之。
六、獲獎論文如有抄襲者,本校得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已核發之獎額及獎狀。
第九條 獲獎義務
一、如有公開頒獎表揚儀式,獲獎學生均應出席參加;教師得自由參加。
二、獲獎論文,由本校法律學院於網頁上公告得獎人及得奬篇名。
◎擬申請者,即日起至115年2月25日止,請依以下說明填寫表單並繳交規定之所有申請文件至三峽校區法學大樓法律學系系辦(6樓610R),逾時不候,請儘早提出申請。
1、紙本申請表一份:博、碩士論文(請點選下載)、學術期刊論文(請點選下載)
(博碩論文須為民國112年1月1日以後通過之論文,依「學位論文考試委員會審定書」記載之日期為憑);
2、書面文章一份;
3、「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線上平台「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6小時修課證明一份;
4、博、碩論文需附上「學位論文考試委員會審定書」,學術期刊需附上「經雙向匿名審查通過」之佐證資料;
5、文章pdf電子檔(檔名格式:姓名+學號+論文題目,例:曾小美79271200論量刑之判斷),請傳送至yenyi@mail.ntpu.edu.tw
李嬿怡助教,主旨請註明「郭豫珍法官量刑研究獎投稿-作者姓名」;
6、填寫google申請表單:博、碩士論文(請點選進入填寫) 、學術期刊論文(請點選進入填寫)
* 若有多篇文章,每篇文章填寫一表單/申請表。
◎其他注意事項:
註1:寒暑假期間,三峽法律系辦上班時間為上午9:00至下午4:00,中午不休息,若於此期間送繳文件,請先確認系辦開放時間。
註2:若以郵寄方式申請,亦需於截止日前寄達系辦,請申請者留意!
註3:於收到電子檔稿件後,助教至遲於二個工作天內(不含例假日)會回覆,若遲未收到回覆,請儘速與助教聯絡,以避免在mail過程中或有疏漏。
如有問題,請洽詢:法律學系系辦 李嬿怡助教
電話:(02)8674-1111分機67664
E-Mail:yenyi@mail.ntpu.edu.tw
法律學院 敬啟114.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