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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分學程】 115 學年度第 1 學期法律學院學分學程暨微學程證書開放申請

  • 為透過跨校院/跨領域的規劃與合作,厚植學習深度與廣度,以強化本校學生競爭力,本院設置跨域學分學程、微學程及非跨域微學程,並自 115 年 9 月 29 日(二)上午 9 時起至 115 年 10 月 23 日(五)下午 5 時止開放證書申請。


    一、學程列表

    (一)學分學程:

    國際法暨外交事務學士學分學程、醫療科技暨法律學分學程、企業併購碩士學分學程、租稅行政救濟學分學程、智慧財產權學士學分學程、家事法與社會工作學分學程、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學分學程、跨國法律實務英語學分學程、勞動法與人力資源管理學分學程、消費者保護與消費行為學士學分學程、基礎法學與社會學士學分學程、法律暨企業社會責任學士學分學程。


    (二)微學程:

    醫療科技暨法律微學程、智慧財產權學士微學程、跨國法律實務英語微學程、勞動法與人力資源管理微學程、消費者保護與消費行為學士微學程、刑事犯罪學士微學程、基礎法學與社會學士微學程、法律暨企業社會責任學士微學程、法政策學─憲政法制學士微學程、法政策學─永續發展學士微學程、高齡社會與法微學程、全球勞動法英語學士微學程。


    (三)非跨域微學程(法律系學生不得修習):

    基礎法學學士微學程、消費者保護學士微學程。



    二、申請條件:依各學分學程設置要點規定辦理。


    三、申請期間:

    115 年 9 月 29 日(二)上午 9 時起至 115 年 10 月 23 日(五)下午 5 時止。


    四、有意申請者,流程如下:

    1. 請於上述截止日前至學生資訊系統提出申請。

    2. 列印申請單(請雙面列印並簽名)。

    3. 填寫本系 google 表單: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7xXrgctINkbKy2DoXKFY2OhJaRfHGtWeyQd_0uPFiI45g-Q/viewform

    4. 於上班時間將申請書紙本繳至法律學系辦公室(法6F10),進修學士班同學繳至民生校區教學大樓 9 樓法律學系辦公室(9F19)。
    *注意* :刑事犯罪學士微學程本學期試行「線上申請」,申請本微學程的同學「無需」繳交制紙本申請書至系辦

    5. 請注意!須繳交申請書紙本,方完成申請程序。


    各項學分學程設置要點、課程規劃表及證書申請程序,請參閱本系網頁:
    https://www.law.ntpu.edu.tw/data/1?cate=7

    法律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