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115年2月10日(二)上午9時起至2月13日(五)中午12時止開放填寫實習單位志願序,請有興趣選修課程的同學,務必填寫表單,以利進行分發,確定分發實習單位後,再於課程加退選期間(2月24日至3月4日)選課。
本課程至少應實習24/36小時,本學期實習單位計有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分會、司法改革基金會、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新北地院訴訟輔導科、臺灣冤獄平反協會、監所關注小組、律師事務所、婦權基金會等單位。分發結果預計於2月13日(五)下午4時公告於系網頁,因名額有限,同一志願選填人數過多時,將以是否參加實習說明會、亂數排序等條件決定分發,同學如重複傳送表單,將逕以最後填答情形進行分發,倘同學填選志願均額滿或未填寫,將不予分發。
表單填寫網址: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72Y0XAX4DO_5C_7OsQYGdFVZpsU3g0dEsr7WJZO65tk/viewform
選修本門課程雖說會多花許多通勤時間及金錢,但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也許這會成為你們未來茁壯的養分,歡迎大家至各行政單位看看,瞭解畢業後的上班生活,確認自己的志向。
法律學系 謹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