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金澤大學 2026 年法學院碩士雙聯 自即日起開放申請推薦
一、名額:每年 2 名
二、申請資格:
1. 本院碩士班學生。
2. 前一學年(113-1、113-2,共 2 學期)在校成績總平均 75 分(含)以上(113 學年度如休學,請提供 112 學年度在校成績;碩1學生請提供畢業大學之歷年成績單且總平均75分以上)。
3. 申請時須註冊有學籍,且自114-2起(含)須連續 4 學期在雙方學校註冊有學籍。
4. 語言能力(以下兩者皆須具備):
(1)日本語能力試驗(JLPT):N2以上。
(2)英文:TOEIC (L&R) 570, TOEFL-iBT 56或IELTS 5.0以上。
三、繳交申請資料如下(以下資料,都請一式 3 份):
1. 本院申請表。
2. 自傳及研究計畫:A4紙直式橫書,雙面列印,4 頁內(合計4千字內),格式自訂。
3. 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影本2份(碩1請檢附畢業大學之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影本2份)。
4. 語言能力(日文及英文)檢定成績單影本(檢定證書須在有效期限內)。
5.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相關文件或證明資料一式 3 份(請提供大學以上時期之資料)。
請先以條列方式繕寫獎勵事蹟或證照名稱、取得年月及其他內容,並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例如:學術性獎勵事蹟、專業證照、專業成就證明文件、傑出事實(如參與國際或國內競賽成績優異或有其他特殊表現者)、獎學金證明、社團負責人或幹部證明、語言能力等證明(A4大小,限以長尾夾方式裝訂,勿膠裝或環裝方式)。
繳交書面審查資料截止時間:2025 年 10 月 29 日(三)上午 11 時前
說明:
請於上述截止時間,將上述 1-4 之 A4 文件依上述順序裝訂(共計一式 3 份,正本請於封面右上方用鉛筆註記),繳交至本院 法 610 系辦公室(繳交資料後一律不接受抽換、增補及退還,面試當天亦不接受新增補之資料)。
備註:時程及其他注意事項,請參附件檔「本院赴外交換生甄選注意事項」。
附件檔:
1. 金澤雙聯甄選注意事項20250818(點此下載)。
2. 本院雙聯學位申請表20250818(點此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