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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討會】 2024 死刑研討會:圓滿結束!

  • 2024年11月15日(五)舉辦,邀請共11位我國專家學者,針對本次憲判字第8號及死刑存廢議題提出自身的見解並於現場交流。

    本次活動分為上下午場,上半場以陳弘儒老師、許家馨老師及顏厥安老師(由陳弘儒老師代為朗讀),以「論證死刑存在於法律體制內之必要性」為核心,三位老師各自透過不同的理論嘗試解釋死刑是否違憲,透過宏觀的角度解讀死刑存在,同時「文化」作為法律進入社會的必要環節,在理論的整全與文化背景之間該如何衡平固然重要,但更多時候產生衝突的並非我國文化與他國文化,而是自身文化內部的論證產生矛盾,若將死刑存廢視為單純的東西文化衝突的產物,反而會陷入「文化打包主義」的論證困境之中。

    第二場的徐育安老師與鄭善印老師,本場主題以爭執憲判8號對於生命權是否應予「絕對保護」、以及死刑對於犯罪率之抑制、比例原則的批判,社會中確實存在諸多「剝奪」生命權之行為(諸如軍人/警消執行任務、中止紝娠等),但死刑是否亦得納入其中一概而論仍值得深思,又現今較易被拿出來討論的誤判、執行之實質目的與影響,是否有可能透過程序上為更加嚴謹的判斷即可消弭?經過老師及在場與會人員之交流後,仍留有部分爭執空間,有待法學界持續討論。

    而下半場的活動則偏向以實務經驗為出發,徐偉群老師、涂予尹老師及林佳和老師以身為法庭之友撰寫意見書時提出的意見,強調憲法論述理論、並肯認憲法已實質保障人性尊嚴為我國憲法之核心,認我國人民應享有全面性的人性尊嚴,即人作為人具有生物性必須被承認,不得任意剝奪人格的發展可能(包含剝奪其生物性)。


    邀請了廢死聯盟的林慈偉法務主任、謝煜偉老師及高珮瓊律師,這場的主題除了檢討憲判字8號論述的缺漏,提出其實際上擴大了死刑之適用、有違公政公約,要求隻「嚴密標準」之三大要件(道德可非難性、手段殘酷、破壞嚴重)實際適用上之爭議,亦加入許多在於實務上的操作與實際個案的討論,讓我們從個案的角度來看待死刑一事,強調除卻冤案之可能,現行規範亦存在諸多缺陷,無限期之特徵也讓死刑除卻死亡,判決確定至執行前之時段皆屬該「酷刑」之一環,已嚴重侵害人權。
     本場研討會,經過講者及現場同學、老師的提問與回應後,對死刑存廢與憲判字8號可改進之處皆有更多的理解,活動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