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 2025 年 9 月赴外交換 1 學期之交換生甄選(中文組):
一、選送學校及名額如下:
1. 上海華東師範大學法學院 1 學期:4 名
2. 吉林大學 1 學期:2 名
3. 山東大學 1 學期:2 名
二、申請資格:
1. 本院學士班 2 年級(含)及進修學士班 2 年級(含)以上、碩士班學生。
2. 前一學年(112-2、113-1,共 2 學期)在校成績總平均 75 分(含)以上(113 學年度如休學,請提供 112 學年度在校成績)。
三、繳交申請資料如下(以下資料,都請一式 3 份):
1. 本院申請表。
2. 自傳及出國讀書計畫:A4 直式橫書,雙面列印 4 頁內,格式自訂。
3. 中文歷年成績單(有 1 份要為正本;碩 1 請檢附畢業大學之中文歷年成績單)。
4.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相關文件或證明資料(請提供大學以上時期之資料)。
請先以條列方式繕寫獎勵事蹟或證照名稱、取得年月及其他內容,並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例如:學術性獎勵事蹟、專業證照、專業成就證明文件、傑出事實(如參與國際或國內競賽成績優異或有其他特殊表現者)、獎學金證明、社團負責人或幹部證明、語言能力等證明(A4大小,限以長尾夾方式裝訂,勿膠裝或環裝方式)。
※ 請於 2025 年 3 月 17 日(一)上午 11 時前,將上述 編號:1-4 之 A4 文件依上述順序以「迴紋針或長尾夾」裝訂(共計一式 3 份,正本請於封面右上方用鉛筆註記),繳交至本院 法 610 系辦公室(繳交資料後一律不接受抽換、增補及退還,面試當天亦不接受新增補之資料)。
備註:時程及其他注意事項,請參附件檔「本院赴外交換生甄選注意事項」。
附件檔:
1. 本院赴外交換生甄選注意事項(點此下載)。
2. 本院赴外交換生申請表(中文組,點此下載)。
如有疑義,請洽 法610 系辦公室 陳俐君助教。
電話:(02)8674-1111分機67660
E-MAIL:lichun@mail.ntp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