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109年3月4日108學年度第2次本院系務聯席會議決議:本系暫不開放招收碩博士班學生雙主修及輔系。
碩士班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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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
修課
學術活動認證
106學年度起入學之民事法學組學生及109學年度起入學且論文題目為民事法領域之法律專業組學生,另須依「民事法學科型中心」之規定,參與學術活動達一定時數,並於正式口試前進行論文中間發表。
有關參與學術活動之時數認證,應於活動後兩星期內填具「參與學術活動紀錄表」並E-mail寄至中心信箱:civil.law.ntpu@gmail.com,俾利認證事宜。
學位論文
113-2學生論文口試時程暨檢核表 (應實體舉行)
申請論文考試須於當學期加退選結束(本學期為114年2月27日(四))以前,檢附以下「委員推薦名單(1份)」及「申請書之虛線上半部分(1式2份)」:
論文考試異動申請書(變更口委或口試時間)
口試用之表單
1. 評分單
請填入論文題目(須與論文考試申請單之題目一致)及姓名。
2. 考試成績通知書 1121120修訂
請填寫「以藍色標示之各項欄位」,包括:姓名、學號、組別、手機、指導教授姓名、中文題目、英文題目、考試日期、地點等。「中文論文題目」須與論文考試申請單一致。「英文論文題目」請留意大小寫和拼字,將來論文、畢業證書、成績單及國圖系統均會呈現。如要修改題目請於口試當天,直接手寫於本單上並應經指導教授簽名,現階段勿填寫!
3. 同意辦理離校通知書 1130321修訂
請詳填紅線虛線以上「藍色字體之各項欄位」
以上1~3口試用表單請於二次交單前3個工作天填具後,以電子郵件回傳至系辦碩博信箱kayono3@gmail.com,(以電子郵件回傳即可,現階段毋須請指導教授簽名)並於郵件中載明確定口委名單、口試時間及地點,俾利先行製作口試表單及聘函等文件!
碩士論文口試紀錄(萬年用範本)1120316
撤回論文考試申請書1091208
因論文不及完成,請填寫本「撤回考試申請書」,但如休學者毋須再填本單。惟請注意休學辦理時程(上學期1月31日前/下學期7月31日前),以免因修業年限屆滿未及時辦理休學被退學。
論文上傳及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