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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選薦】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系主任選薦委員會」公告

  • 說明:

    一、本系系主任候選人於下任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選出,並經校長核定後(以下稱新院長),由新院長就本校專任副教授以上之教師中提名,於選薦會成立後,至遲於選薦會投票前15日,將提名名單提交選薦會公告,經選薦會過半數投票同意後報請校長聘請兼任之。
    如未獲選薦會過半數投票同意,新院長應另擇人選,依前項規定,再行提送進行選薦。

    二、系主任任期配合院長任期。如院長辭職或出缺,系主任任期至新院長上任時終止。
    (本屆當選之系主任任期配合院長任期,擬自民國
    11481日起至117731日止)

    三、選薦投票時間:民國114527日(星期二)中午1250分。

    四、新院長將提名名單提交選薦會公告時程:民國114512日前。

    五、投票地點:本校三峽校區法學大樓4413會議室(如有異動另行公告)。

    六、新院長提名之系主任候選人,經選薦會過半數投票同意後報請校長聘請兼任之。

    七、系主任選薦公告、選薦辦法如附檔1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系主任選薦委員會召集人:系主任
    郭大維教授



    聯絡人:陳瑜霈助教
    聯絡電話:(028674-1111#67656/18174
    E-Mailyupei@gm.ntpu.edu.tw

    附檔1系主任選薦公告、選薦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