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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課程】 113學年度學群證書申請期間

  • 113學年度學群證書申請即將開始!


    1.
    申請條件:本系學生(含雙主修、輔系生)於任一學群修畢18學分以上。
    2.
    申請期間:自114519()114529()上班時間。
    申請細節可參考 https://www.law.ntpu.edu.tw/data/1?cate=3 

    為節能減碳,請填寫申請表簽名後送至三峽校區法學大樓6樓系辦公室,進修學士班同學可送至教學大樓9樓系辦公室,無需檢附成績證明,如審查未獲通過將以e-mail通知,學群證書紙本將於辦理離校程序時領取。

    法律學系 謹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