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課程棄修期間及期中教學意見調查事宜
本學期棄修申請期間為4/15(二)上午8:30至4/28(一)下午5:00止,請留意辦理時程,以維自身權益。
公告全文: https://new.ntpu.edu.tw/news/67eb8dfa01c2a926516005ef
請於棄修申請期間登入【學生資訊系統】辦理線上申請棄修→依規定填妥棄修申請資料→確認資料無誤後送出申請→系統同步寄信通知授課教師及申請同學→學生所屬系所主管進行線上審核→同學可於【學生資訊系統】確認課程審核狀態,並於系所主管線上審核後,系統寄信通知同學審核結果。
請同學務必確認是否收到系統自動發出的信件,確保棄修申請已順利完成。
選修外校課程(含臺北聯合大學系統之通識課程),無法進行線上申請棄修,須遵照開課學校之棄修規定及流程,進行紙本申請審核流程。
申請流程:請同學事先確認開課學校棄修申請期限→填寫開課學校之棄修申請表,辦理跨校棄修申請→完成開課學校申請審核流程→正本交回開課學校完成棄修程序→副本繳回本校(臺北大學)課務組辦理。
其他注意事項,請參閱課務組網頁公告。
另為及時提供授課老師教學回饋,3/31(一)至4/18(五)間進行本學期期中教學意見調查,敬請同學踴躍至「學生資訊系統」( https://sss.ntpu.edu.tw/student_new.htm
)填寫「教學意見調查表」,所填意見將作為授課老師參考,填答人身分完全保密、電腦亦無法追蹤,請安心填答。同時,填答資料一經送出後,便無法再進行異動或修改,請務必確認填答內容,謝謝。
法律學系 謹啟